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我校学位授予、学位授权、学科管理、导师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重要机构。为保障我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有序进行,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现要求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前3天,将议题上报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并提前2天安排专人到研究生院就上会议题进行说明说明,以提高议题通过率。凡未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的议题将不予受理。
此通知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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