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系、部:
根据《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09]34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校研究生毕业生进行2009年“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 评比对象
将于2010年8月前毕业的硕士生;2006秋以后(含2006秋季)入学的,将于2010年8月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二、 参评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研究生期间无任何违纪现象。
3、已修完培养计划内所有课程且成绩优秀,取得C的课程少于2门,博士须通过中期考核;已经有公开发表或已收录的学术论文,具有申请答辩资格。
4、满足《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要求,即: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或获得过市级以上奖励或荣誉。
5、上一学年所在寝室为学校文明寝室。
三、评比方式
个人进行申报,由院系研究生奖励工作小组组织评审,根据名额(已下发院系)确定本院系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推荐人选上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
四、评比日程
1、 个人申报:12月4日-12月7日
2、 院系初评:12月8日-12月10日
3、 学校审核:12月11日-12月13日
4、 结果公示:12月14日-12月16日
要求:各院系需在12月10日17:00之前提交所有推荐人选材料(个人申请表电子版和打印版各1份、院系汇总表电子版1份)。请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公开、公正地组织评比,按时、完整的上交材料,过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名额。
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
200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