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40分。
二、复试时间: 3月25日至29日;请各位考生自行查询各学部、学院(系)网站有关通知。
二、复试项目:
1.外语听力测试:共20分钟,满分15分。英语听力测试时间、地点由学部、学院(系)通知。
2.专业综合笔试:共2小时,满分100分。
3.综合面试:满分215分(含外语口语测试15分)。
复试具体安排请根据报考学部、学院(系)要求进行。
三、体检:考生通过复试后必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统一要求参加体检不予录取。具体安排请根据报考学部、学院(系)要求进行。
四、复试考生报到手续:
1. 往届考生须带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准考证或信息采集表;
2.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带学生证或在学证明(由学校教务处开具证明)、身份证和准考证或信息采集表;
3. 参加复试考生均须提交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
4.在职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证明;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两份;
6.缴纳复试费。
五、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须办理的手续:
1. 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一份,交研招办一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生全部录取为定向生并保留入学资格1年)。
2. 校外非在职考生:到各学部、学院(系)领取本人档案的调档函,自行带回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3.到研究生院招生办交考生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或应届生在学证明并签订定向协议书。
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