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实践平台(以下简称“校内平台”)的申报通知发布以来,共有8家单位申报11个校内平台。根据申报情况,研究生院拟于3月21日组织专家评委对申报的校内平台进行评审,根据申报单位的汇报情况,结合专家评委的提问和打分意见,确定第二批校内平台入围的名单。
现将评审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审时间及地点
3月21日14:00,研教楼609会议室
序号 |
汇报时间 |
单位 |
申报平台 |
1 |
14:00-14:10 |
材料 |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平台 |
2 |
14:10-14:20 |
电信 |
电子与通信工程校内实践平台 |
3 |
14:20-14:30 |
电信 |
电子类专硕校内实践平台 |
4 |
14:30-14:40 |
光电 |
光电工程技术应用实践平台 |
5 |
14:40-14:50 |
建工 |
土木工程材料实践平台 |
6 |
14:50-15:00 |
建工 |
建筑与土木工程暖通方向研究生实习平台 |
7 |
15:00-15:10 |
建工 |
水利工程研究生实践平台 |
8 |
15:10-15:20 |
化环生 |
生物工程研究生校内实训细胞组织平台 |
9 |
15:20-15:30 |
盘锦石化院 |
化工实践平台 |
10 |
15:30-15:40 |
盘锦基础部 |
金融大数据实训平台 |
11 |
15:40-15:50 |
运载 |
船舶与海洋工程实践教学平台 |
二、 汇报形式
申报校内平台的单位指定负责人,以PPT的形式对申报的内容进行先容和讲解,汇报后接受专家评委的现场问答。
每个申报平台汇报不超过10分钟(5分钟陈述先容,5分钟评委提问),详见上表。
三、 汇报内容
1、是否有固定的场所,能够保证一定数量的研究生进行校内专业实践;
2、是否能够提供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的软、硬件环境;
3、适合研究生实践项目或内容,适用于的工程领域;
4、是否配备必要的专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能够保证实践平台日常运行和对研究生的实践项目引导;
5、是否具有相对完善和健全的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制;
6、是否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能够保障实践平台日常运行和实践教学各环节的实施。
四、 结果公示
根据评审的评分统计结果,3月底公示获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实践平台”的名单。
联系人: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刘旭
联系电话:84706071
电子邮箱:liux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