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今年,辽宁省教育厅首次进行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现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jinnian金年会开展2018年辽宁省普通教育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评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8】25号,附件1)和《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推荐办法》(大工研发【2017】23号,附件2),进行辽宁省首届教育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获得近三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的可按照申报要求,将成果进一步整合、凝练之后进行申报(名单见附件3),学校全部推荐。
2.支撑“双一流”建设,服务校企联盟建设及服务辽宁“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的突出成果也可申报,经学校评审后,按限额择优推荐。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2018年辽宁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4,纸质一式十份、电子版);
2.反映成果的总结(5000字以内,纸质一式十份与申请书共同装订、电子版)
3.证明成果绩效的附件材料,论文、教材、著作、鉴定报告等(纸质一式二份、电子版)。
4.材料电子版以每个申请成果为单位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成果名称_主持人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3月13日
请于2018年3月13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研教楼62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harina@
联 系 人:莎日娜、张建红
联系电话:84707812
电子邮箱:shar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