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的积极性,保证项目选派质量和留学效益,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引导,促进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进一步推动我校与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根据留学基金委《201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现通知有关事宜,请查看附件。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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