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大学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称CSC)“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以下称“高水平”),针对以取得博士学位为目的的中国人留学生为对象实施学费减免制度。
1.申请资格: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人员
(1) 报名基于“高水平”的奖学金、计划通过学位取得型项目入读本校研究生院博士后期课程(包括与 亚非区域研究研究科的硕博连读课程中的博士后期课程相当的课程。)且在线向CSC申请高水平奖学金时,尚未来日本的人员。
(2) 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拥有下列指定大学的普通全日制课程硕士学位的人员、或者预计会在入读京都大学前获得下列指定大学的普通全日制课程硕士学位的人员。
(3)不准备接受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及民间奖学金财团等以学费援助为目的的奖学金的人员。
(4)学习成绩优秀的人员。
指定大学
厦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吉林大学、湖南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清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浙江大学、 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山大学、中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东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哈 尔滨工业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
2.申请方法
具体内容参考链接
(中文)
(日文)
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大学研究生院
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12月1日星期二